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第21号

法规分类:基本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0-27

执行日期:2010-10-27

法规效力:部分失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经公布的二级分支机构从2010年第四季度起严格按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