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5号(关于发布《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第65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10-14

执行日期:2010-10-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海关总署制定了《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则〉的通知》(署教发〔2006〕502号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规则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