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8号(关于公布2009年度新西兰进口有关产品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第8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0-01-29

执行日期:2010-03-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我国对自新西兰进口的四大类11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有关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现将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仍继续适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09年度有关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1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