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建〔2009〕第34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04-16

执行日期:2009-04-1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财建[2009]12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129号)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2009年第一批示范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关于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与推广补助资金申请,将另行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