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记账式国债招投标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库〔2009〕第12号

法规分类:国库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02-03

执行日期:2009-02-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2009年-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促进国债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记账式国债发行招投标程序,财政部制定了《2009年记账式国债招投标规则》,现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2009年记账式国债招投标规则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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