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列报要求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办会〔2008〕第3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4-28

执行日期:2008-04-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报表列报要求》,现予印发。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政部
二○○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