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附件1、附件3、附件4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规定,本法规附件3、附件4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