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3号(关于公布《海关标准编写规则》和《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第3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7-02-01

执行日期:2007-02-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海关标准编写规则》和《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两项海关标准业经海关总署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