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1号(关于对全地形车等产品进行强制出口检验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07〕第131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7-08-30

执行日期:2007-08-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临时对部分产品(详见附录)实施强制出口检验管理,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出境货物通关单》放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临时强制措施的解除另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附录:
 

HS编码

商品名称

3924100000 塑料餐具及厨房用具
3924900000 塑料制其他家庭用具及卫生或盥洗用具
7615190000 铝制高压锅
8703101100 全地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