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3号(关于批准发布海关行业标准《海关计算机系统软硬件选型规范》和《海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23号

法规分类:综合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4-08

执行日期:2008-06-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计算机系统软硬件选型规范》和《海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列标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