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23号(关于解除俄罗斯符合检疫要求猪肉输华限制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第123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9-28

执行日期:2023-09-2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非洲猪瘟区域化管理要求的俄罗斯猪肉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8年第125号公告对上述产品的限制措施不再执行。
 
  关于俄罗斯猪肉输华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