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77号公告(关于公布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两份报表格式)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77号

法规分类:企业管理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11-03

执行日期:2008-11-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的规定,海关总署于2008年3月27日发布了第19号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报表格式。现将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另外两份报表格式予以补充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