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08年第81号公告(关于公布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第81号

法规分类:运输工具监管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11-11

执行日期:2008-11-1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4号,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格式,包括:《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结构定义》(见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XML Schema》(见附件2)及《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制定说明》(见附件3)。以上资料也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报文传输数据填制规范、舱单代码表等相关文件,海关总署将编制参考资料另行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