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1号(关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票务标志海关保护备案)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09〕第71号

法规分类:知识产权类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11-10

执行日期:2009-11-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就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票务标志向我署提出的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我署已核准。现将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人:上海世界博览会事务协调局。
 
  权利名称:上海世博会票务标志(见附件)。
 
  进出口侵犯上述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的,海关将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