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部分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参数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8〕第647号

法规分类:增值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6-30

执行日期:2008-06-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落实增值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指导基层深入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进一步提高全国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水平,税务总局成立了5个课题组,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基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卷烟生产和销售等部分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参数,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