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下调铁路工程造价标准增值税税率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铁科法〔2019〕第12号

法规分类:增值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9-03-29

执行日期:2019-03-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现将《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ZJ3001-2017)中第2.12条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预估算费用定额》(TZJ3002-2018)中第12条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税金与设备购置费税金的税率”由“10%”调整为“9%”。
 
  特此公告。
 
  国家铁路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