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第105号

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08-21

执行日期:2014-08-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4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