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公告2015年4号《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2015〕第4号

法规分类:金融财务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5-02-28

执行日期:2015-03-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制度。为规范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制定了《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29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财政部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