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关税〔2009〕第25号

法规分类:税收制度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9-04-21

执行日期:2009-04-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07〕47号)的规定,经核定,第四批共有12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附后。享受优惠的船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财政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