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赞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第20号

法规分类:增值税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7-30

执行日期:2023-07-3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现将第二批适用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赞助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本公告附件所列杭州2022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及其测试赛赞助企业,可以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8号)第十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杭州2022年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企业赞助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