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财办会〔2023〕第17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7-17

执行日期:2023-07-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平稳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8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材料或电子文本反馈我部会计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赵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1965108(带传真)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