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办税服务场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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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7-18

执行日期:2023-07-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税费服务质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将于近期调整办税服务场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办税服务场地
 
  办税服务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临邦里1栋办税服务厅
 
  邮政编码:518200
 
  联系电话:0755-22092310、0755-22092391。
 
  二、工作事项
 
  (一)自2023年7月25日9时起,新办税服务场地正式启用,原办税服务场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镇联和园村)停止使用。所有税费服务事项,一并调整至新办税服务场地办理。
 
  (二)办税服务场地调整后,原对外咨询和服务电话保持不变。
 
  (三)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办税事宜,因场地调整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