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1号(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第91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7-14

执行日期:2023-07-1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