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吉林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3〕第3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6-13

执行日期:2023-07-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根据2021年6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吉林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详见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此前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