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71号(关于解除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第71号

法规分类:其他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6-15

执行日期:2023-06-15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第143号联合公告对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比利时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