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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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5-31

执行日期:2023-05-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尊敬的缴费人:
 
  因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面临调整,我省按年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人2022年度申报缴费期限延期,相关申报功能暂停使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