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农〔2023〕第13号

法规分类:农业综合开发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4-07

执行日期:2023-04-0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办法同时废止。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