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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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其他财政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4-03

执行日期:2023-04-0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3〕8号)要求,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综合文化内涵、民族特色、地区特征,现将推荐列入2023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前向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反映。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23年4月3日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联系方式:
 
  010-61965362、61965042(传真),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联系方式:
 
  010-58934567、58934648(传真),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