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名单公示

发文字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9-21

执行日期:2022-09-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加快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各类跨境电商市场主体,促进全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化发展,推动我省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厅在沈阳市、大连市、抚顺市、营口市和盘锦市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组织开展了辽宁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经各相关市推荐和专家评审,拟确定11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名单见附件)为辽宁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024—86911695
 
  附件:辽宁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示名单
 
  辽宁省商务厅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辽宁省重点培育的跨境电子商务
 
  产业园区公示名单
 
  1.沈阳自贸区跨境电商产业园
 
  2.中国(大连)跨境电商综试区高新园区产业园区
 
  3.营口自贸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4.五爱(南塔)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5.万众云仓跨境电商产业园
 
  6.中储股份辽宁物流产业园
 
  7.抚顺市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孵化园区
 
  8.中国大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9.盘锦(跨境)数字经济产业园
 
  10.盘锦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
 
  11.营口外贸(跨境)综合服务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