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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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14-12-18

执行日期:2014-12-18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电商企业:
 
  按照杭州检验检疫局有关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规范的要求(见附件1),鉴于目前信息化平台尚未搭建完成,企业备案工作暂时按照书面程序进行,请各电商企业于2015年1月15日前向跨贸园区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企业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和相关备案材料。
 
  特此通知。
 
  杭州检验检疫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