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委、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探索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模式,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经市领导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商务委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外汇管理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市邮政管理局
市口岸办
天津海关
天津检验检疫局
2013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发展目标
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综合管理体系,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所涉及的在线通关、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等业务流程,实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工商、人行、口岸办、邮政等部门与电子商务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之间的标准化数据交换。推动传统出口贸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加速转型升级,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同时,通过先行先试,为国家制定和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管理规范、政策法规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制定管理办法及标准规范。在本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工商、人行、口岸办、邮政等单位和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出台配套监管措施和办法。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注册、通关、结汇及退税等行为。创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各部门的综合监管。
制定《天津海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暂行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天津海关]
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检验支持意见》。[责任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外汇管理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天津市外汇管理局]
制定《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支持意见》。[责任单位:天津市国税局]
制定《第三方支付及银行跨境支付监管措施》。[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制定《跨境电子商务快递企业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
制定《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口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责任单位:天津市口岸办]
(二)实施企业备案。按照三类经营主体,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注册备案制度。借助现有基础,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出口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三类企业中,分别选取2-3家样本企业配合开展全流程服务试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参与单位(部门):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三)建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天津电子口岸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在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国税等各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交换,涵盖电子商务出口报关、检验检疫、结汇、退税等全流程服务,实现各部门监管需求。支持全申报制度及集中申报、集中放行等便利化措施。跟踪试点企业应用情况,逐步完善平台功能。促进快递物流、跨境支付、信用监管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口岸办;参与单位(部门):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邮政管理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四)打造产业集群。结合全市整体功能布局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突出重点,率先在东疆保税港区、空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武清区探索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跨境电商企业来津落户。同时发挥我市现有跨境电商企业的示范影响作用,吸引同类跨境电商企业、上下游企业、服务配套企业来津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参与单位(部门):东疆保税港区、空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武清区]
(五)推进外贸转型。引导企业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培育品牌,扩大营销、物流等服务环节的价值占有,转变传统的以加工为主的经营模式,推动传统出口贸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加速转型升级。组织外贸出口企业,特别是出口基地与跨境电商企业对接,促进更多的我市优质品牌商品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eBay、Amazon等国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销往海外。支持外贸企业使用阿里速卖通、敦煌网、中国制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O+平台等商务部推荐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参与单位(部门):各出口基地、市电子商务协会]
(六)提升配套服务。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业,依托滨海高新区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中心,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代运营、营销、客服、物流仓储、技术支持、数据服务、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实施单位(部门):市邮政管理局、天津市华苑软件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电子商务协会、市快递协会]
(七)加强人才培养。落实《天津市商务人才“十二五”发展规划》,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认证体系。开办全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硕士研究生班”,为企业培养高端决策运营人才。通过3+1和定制班等方式进行跨境电子商务运营与营销人员培训,为企业输送一批实操型高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实施单位(部门):市电子商务协会]
(八)加强信用监管。研究制定查处商业欺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的管理办法,为完善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建设打基础。[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参与单位(部门):市商务委、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九)建立融资服务平台。研究设计适合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特点的金融服务项目,创新相关业务流程和标准,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搭建一个交流和业务办理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参与单位(部门):市口岸办、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投资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天津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推动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邮政管理局、市口岸办、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协力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目标任务,制定专项配套方案及实施细则,切实按照进度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突出重点。围绕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等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加以推进,确保试点成效。
(四)政策创新。在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研究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创新机制和政策,争取我市成为海关总署第二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五)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试点工作的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更多支持,聚集多方力量,共同促进试点工作建设。
(六)跟踪评估。各单位要各司其责,对试点工作进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天津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协调推动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天津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
协调推动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任学锋(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委主任)
成 员:李胜利(市商务委副主任)
赵光通(市商务委副巡视员)
何 福(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凤鸣(市国税局副局长)
刘通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
靳 兵(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曹 军(市口岸办副主任)
马振泰(天津海关副巡视员)
赵丰杰(天津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委赵光通副巡视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