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实施创新载体提升、城市空间优化、区域协同发展、对外开放新空间拓展、生态环境倒逼“五个策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以扶优扶强为导向,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结构调整;以创新创业为重点,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提升。各相关部门和区、园区要将电子商务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专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目标和责任,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70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200亿元。
一、谋划全市“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强化对电子商务重点问题的研究。在《南京市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征需求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充分摸清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梳理未来发展思路,提出下一步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编制《南京市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和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并与全市经济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做好衔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继续推进4G网络建设,加大主要公共区域WiFi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推进力度,完成主要公共区域AP点布置工作并深度覆盖,实现WiFi网络免费向公众开放,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城市品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省重点物流基地、重点企业和物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强化商贸物流标准化建设,逐步提高全社会标准托盘使用率,结合深化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构建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平台和完善电商配送网络,鼓励物流企业参与商贸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入推进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对移动网络、固定网络中的关键网元、相关业务平台等进行全面IPv6升级改造,在移动通信网、宽带互联网、WLAN接入网等各类业务全面引入IPv6。推进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等制造资源的开放共享,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制造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重点领域电子商务发展
(一)推进移动电子商务发展。建立移动电子商务消费服务网络体系,拓展移动支付、移动广告、移动社区、移动医疗等方面的应用,促进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惠民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模式试点,探索并积极实践“集货、集商、服务”三位一体的业务模式,促进和引导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进一步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的创新经营和规模化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包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陵海关、南京开发区管委会、江宁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推动高淳、江宁两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试点工作。推广淘宝“南京馆”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的经验做法,促进农产品销售网络化。进一步培育“电商村”,对电商基础较好的行政村,有重点地引导和推动,扩大销售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高淳区政府、溧水区政府、浦口区政府、六合区政府、江宁区政府、栖霞区政府)
(四)推进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旅游企业智慧化建设,推进新兴旅游企业电商化发展,推进郊区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委、各区政府)
(五)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新领域。推进社区电子商务发展,在全国率先探索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推动以社区电商超市建设为重点的社区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汽配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南京汽配电商平台建设,通过线上营销和线下服务的融合,助推汽配行业营销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
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加快国家试点项目建设。推动在建国家试点项目加快建设,按照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继续争取各类国家、省专项项目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建立2015年市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扶持。继续实施2015年市级电子商务专项,集中财力支持一批质量高、技术优的项目,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方式,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集中综合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拟定项目扶持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适时跟踪项目进度,放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积极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培育龙头企业
(一)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制定出台《南京市培育“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意见》,对入选的电子商务企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化制造系统,实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采购、管理等生产经营各环节的企业间协同,形成网络化企业集群。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实现企业间业务流程的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推进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提高企业群体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商贸企业升级转型。推动大型连锁商贸企业技术创新,完善B2C网络购物平台,培育一批网络购物销售超千亿、百亿级的流通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制造业企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平台,提高网上集中采购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支持制造企业利用商务电子化创新营销模式,提高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水平。支持面向工业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创新商务模式,支撑和带动制造企业业务流程优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积极帮扶中小企业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深入实施“南京百家企业电商帮扶计划”,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帮助中小传统企业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营销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强化电子商务发展要素支撑,形成增长新优势
(一)多渠道培养引进人才。积极利用我市人才政策,引进电子商务急需人才;联合南京电子商务协会,多元化培训电子商务人才;积极争创商务部地方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分基地试点城市,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充足的后续支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动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制定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和引导各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园区建设。大力促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业、支撑服务业、衍生服务业的协同发展,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一步培育南京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聚集区)。推广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结合行业特点,做好重点行业电子商务推广工作,探索行业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持续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多应用。进一步完善金融IC卡电子现金使用的软硬件环境,继续推进存量POS、ATM终端的非接触受理改造,加快增量非接触受理终端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公共交通领域的布放,全市非接触受理终端占比达到75%以上。进一步加大金融IC卡电子现金使用的宣传力度,营造电子现金应用的良好环境。积极推动移动金融业务创新发展,开展基于金融IC卡的移动金融创新应用。拓展市民卡应用服务领域,开展增值服务业务,开展在公园年票、停车场、旅游、餐饮、购物、交通、超市、药房、书店等领域应用。推动都市圈城市互通、互联、互动,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搭建各类电子商务发展平台。举办“第七届江苏互联网年会”,定期发布《南京电子商务运行发展报告》,积极组织传统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产业园区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会、交流会,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活跃行业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一)加强支付环境建设。建立防范网银电信诈骗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支付方式创新,进一步发挥同城电子清算系统的作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二)升级完善电子发票系统功能,包括电商平台线上升级、门店线下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升级。(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加强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的深入研究,为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立法提出合理的建议。做好拍拍网入驻南京的市场准入服务。以网络交易平台为重点,加强行政指导,依法规范网络交易、网络集中促销等行为。加强网络消费投诉处理,提高消费者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加快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南京市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强化全市电子商务企业征信管理,依据统一规定和标准,规范数据录入,做好流程衔接,确保信息准确,实现信息共享。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将有违规行为的网络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失信成本”,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在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市发改委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职责,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汇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将涉及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区、园区,做好责任分解,保证每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区、园区要对照全年的发展目标,明确2015年电子商务发展的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全市各部门、各区和园区要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激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创新活力,全面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各项创建工作。
附件: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目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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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0%;
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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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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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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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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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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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造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街、楼宇(个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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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培育对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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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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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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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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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梅园、徐庄、珠江路一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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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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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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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20
|
3(大明路、双龙、白下高新园)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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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
|
60
|
20
|
2(江东软件城、金川科技园)
|
0
|
建邺区
|
4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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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省电子商务产业园、江东、舜天)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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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
|
100
|
10
|
1(工大科技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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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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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
|
50
|
10
|
1(易途电子商务产业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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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
|
3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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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谷)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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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
|
60
|
20
|
1(江宁东山总部电子商务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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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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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
|
100
|
10
|
1(中山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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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溧水区
|
100
|
10
|
1(幸庄产业科技园)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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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
|
60
|
10
|
1(高淳电商谷)
|
2
|
南京开发区
|
30
|
6
|
1(龙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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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32
|
5
|
1(南京软件园)
|
0
|
化工园
|
30
|
3
|
0
|
0
|
江宁开发区
|
20
|
3
|
1(空港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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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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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2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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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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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交易额采用市电子商务统计平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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