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装〔2023〕第19号

法规分类:中小企业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2-21

执行日期:2023-02-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国防科工主管部门:
 
  现将《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工程院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