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2023〕第1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1-29

执行日期:2023-01-2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2023年度第四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 上海雅享公益基金会
 
  2. 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社区基金会
 
  3. 上海长三角商创科技基金会
 
  4. 上海市白玉兰国际友好交流基金会
 
  5. 上海联和公益基金会
 
  6. 上海联享公益基金会
 
  7. 上海市吴昌硕文化艺术基金会
 
  8. 上海永福慈善基金
 
  9. 上海市乐知一心慈善基金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