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发文字号:津财税政〔2023〕第1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1-06

执行日期:2023-01-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等5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
 
  202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单位名单(第四批)
 
  1.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
 
  2.天津市联合助学基金会
 
  3.天津市益道公益服务交流中心
 
  4.天津市朝鲜族联谊会
 
  5.天津市北洋智能医学工程创新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