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发文字号:商务部公告〔2023〕第4号

法规分类:部令公告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商务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1-06

执行日期:2023-01-06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原外经贸部令2002年第27号(《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现予公布。
 
  商务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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