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58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资环函〔2022〕第38号

法规分类:企业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6-17

执行日期:2022-06-17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马天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临夏州纳入北方清洁取暖项目支持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决策部署,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动项目城市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因地制宜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保障人民群众温暖清洁过冬。
 
  2022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将临夏州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范围。按照奖补政策,中央财政将通过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对其连续3年给予支持,奖补总额9亿元。目前下达第一批资金2.4亿元。项目实施后,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后续资金拨付将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下一步,临夏州应积极落实推进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工作,管好用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切实提高效益,确保百姓温暖清洁过冬,切实提升全州广大群众幸福指数。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010-61965087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