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3-01-10

执行日期:2023-01-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因发票印制厂家2023年1月17日至1月27日期间暂停运送发票,且快递物流配送放假。建议您提前关注发票结存并做好购票申请,备足所需票量。请于1月17日16:00前提交申领发票申请,以便在节前妥善接收到发票派件;如条件允许,请您尽量领取和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网票中心正常运行至1月20日,为您做好咨询答疑及异常处理。系统将于1月28日0:00时开放申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