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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1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预函〔2022〕第12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6-10
执行日期:2022-06-1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刘庆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生态建设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印发后,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抓好《意见》落实工作,积极推进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一是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二是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健全综合补偿制度;三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四是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增强改革协同;五是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强化激励约束。
二、关于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补偿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近年来财政部通过逐步提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0-2021年,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资金规模从2010年的1.77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9.7亿元。2022年,中央财政按照《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相关规定,已测算下达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6.37亿元,同比增长68.75%,高于全国平均增幅。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属于财力性转移支付,山东省可统筹用于支持泗水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和建设等方面。
三、关于给予生态修复保护和建设方面支持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等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生态修复保护和建设。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通过测算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对存在收支缺口的地区予以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具有“自动补偿机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地方因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等形成的减收增支,会自动放大其标准收支缺口,从而增加其获得的补助规模,形成对生态环保的自动补偿。2022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山东省均衡性转移支付602.07亿元,比上年增加46.51亿元。二是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2022年,中央财政已拨付山东省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5.63亿元,用于加强造林抚育,支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及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上述资金大部分切块下达到省,山东省可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泗水县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深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推动完善政府有力主导、社会有序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引导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财政部将逐步增加相关转移支付规模,继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生态保护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并指导省级部门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办法,合理优化省以下财力配置格局,进一步加大对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财力支持,引导基层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144
财 政 部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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