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延长黄大豆进口暂定关税实施时间的通知

发文字号:税委会〔2008〕第6号

法规分类:进出口税收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08-02-27

执行日期:2008-02-27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截止日期:2011-02-21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黄大豆(税号12010091)1%进口暂定关税的实施终止期从2008年3月31日延长至2008年9月30日。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