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建村〔2022〕第81号

法规分类:监督检查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12-22

执行日期:2022-12-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乡村振兴局、能源局:
 
  现将《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