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31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预函〔2022〕第62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6-20

执行日期:2022-06-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海南代表团:
 
  你团提出的关于增加海南省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分配专项债券额度要充分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债务风险、项目需求等因素。海南省承担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项目储备较多,一直是支持的重点。2022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下达海南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48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考虑你团的建议,在测算后续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结合海南省财力状况、债务风险和项目需求等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你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2587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