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99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财预函〔2022〕第58号

法规分类:预算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6-20

执行日期:2022-06-20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河北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新增债务限额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分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充分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债务风险、项目需求等因素。河北省承担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储备较多,一直是支持的重点。经国务院同意,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省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894亿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你们提出的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的建议,由于新增一般债务限额受赤字率影响,2022年各地区一般债务限额普遍有所下降。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测算后续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时,充分考虑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债务风险等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   010-68551965
 
  财  政  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