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延长部分地区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湘税函〔2022〕第168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10-31

执行日期:2022-10-3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邵阳、怀化市税务局:
 
  为支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便利纳税人统筹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经省局研究决定,邵阳市全市,怀化市鹤城区、经开区、中方县范围内纳税人(含怀化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 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限由2022年10月31日延长至2022年11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