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第2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4-14

执行日期:2022-06-0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范云南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1号)第四条规定,现将云南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确定为5%。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