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会〔2022〕第29号

法规分类:会计及注册会计师管理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10-09

执行日期:2022-10-09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理,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  政  部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