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90号(关于取消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第90号

法规分类:海关法规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9-21

执行日期:2022-09-21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通报,2022年8月18日,博茨瓦纳东北区(North-East)1个村庄发生口蹄疫,疫点位于我国此前认可的博茨瓦纳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取消博茨瓦纳疫点所在区域(编号6b,区划图见附件)的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地位,禁止上述区域内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