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纳税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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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3-23

执行日期:2022-03-23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避免增加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经济负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天津市税务局现发布我市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2022年度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的纳税人名单。我市服务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天津市税务局的相关规定,对名单内所列纳税人落实免收服务费政策,已收取服务费的将在2022年4月15日前退还。
 
  上述服务费,是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收取的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