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信〔2022〕第103号

法规分类:统计评价

法规级次:中央

法规来源:财政部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8-22

执行日期:2022-08-22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国资委、能源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