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市县2022年8月份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第11号

法规分类:地方法规

法规级次:地方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重要级别:重要

发文日期:2022-08-24

执行日期:2022-08-24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配合做好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申报纳税等事宜,现将延长我省部分市县2022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三亚、儋州(含洋浦)、琼海、万宁、临高、澄迈、陵水、乐东、东方等九个市县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8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8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8月31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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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2022年8月份申报缴款期限的通告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缴费人办理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申报缴款工作,海南省总工会决定,将我省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2022年8月份(费款所属期为7月份)的申报缴款期限延长至9月20日。特此通告。
 
  海南省总工会
  2022年8月24日